图片

岳阳县2025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县财政局   2025-03-17
浏览量:1 | | | | |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业保险工作,按照《湖南省财政厅365体育博彩:下达2025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省级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3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农业保险工作,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业保险相关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服务“三农”、支持农业发展为宗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按照“稳住大宗、支持特色”和“优先规模户、兼顾小农户”的基本思路,逐步“扩面、增品、提标”,持续“做实、做细、做精”,推动我县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保险品种

  2025年我县开办的中央财政补贴保险包括水稻、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油菜、能繁母猪、育肥猪、公益林和商品林保险八个险种;省级创新试点险种生猪“保险+期货”。

  (二)保险金额、费率及补贴比例

  2025年,我县各险种保险金额、费率及补贴比例如下:

  1.水稻、油菜、玉米、大豆保险保费补贴:农户自缴20%,剩余保费从各级财政补贴中解决,其中: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45%,省财政保费补贴比例25%,县财政保费补贴比例10%。

  2.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农户自缴15%,剩余保费从各级财政补贴中解决,其中: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50%,省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为25%,县财政补贴10%。

  3.公益林林权权利人自缴15%,剩余保费从各级财政补贴中解决,其中: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50%,省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为25%,县财政补贴10%。

  4.商品林林权权利人自缴35%,剩余保费从各级财政补贴中解决,其中: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30%,省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为25%,县财政补贴10%。

  各险种的承保规模必须控制在省财政确定的承保数据(附件1、2)之内,不得擅自扩大承保规模,各险种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及补贴比例详见《岳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补贴农业保险品种及补贴比例明细表》(附件3)。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县财政局负责牵头制定全县农业保险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对承保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遴选评分挂钩;负责做好中央、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申请和落实,做好农业保险的财政政策统筹指导工作;安排好保费补贴资金预算,筹集安排地方承担的保险费配套资金,做好保费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结算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确保保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监督各部门和承保机构工作执行情况及按照湘财金〔2015〕8号文件要求落实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2.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局等单位负责向承保机构提供辖区内相关详细基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常年耕地面积、林木面积、播种面积、轮作次数、规模养殖场容量、存栏数量、出栏数量、出栏批次和种养殖大户清单、林权权利人清单等,促进承保机构强化承保和理赔道德风险管控;加大灾情监测,建立防灾减灾防控工作体系;负责指导加强农业防疫体系建设,科学进行疫情监测、免疫和疫情处置;负责与承保机构密切配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365体育博彩:建设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精神,把养殖户是否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作为农业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负责协助承保机构做好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及灾后查勘定损工作,协助确定损失程度及损失原因等工作。

  3.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成立本乡(镇)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与承保机构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目的和意义,讲解投保理赔范围、业务流程等内容,提高农户投保的积极性,确保应保尽保;落实本辖区内农业保险各项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对协助收集的农业保险投保数据真实性负责,督促各村社积极配合承保公司做好农业保险的入户核实投保;配合做好查勘定损环节,应及时赶赴受损现场,查明受损原因,拍摄现场照片,核定受损数量,并与保户沟通、确认,制作查勘记录;负责配合做好赔款支付环节的相关工作。

  4.根据岳阳市2023-2025年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遴选结果,2025年我县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为中华联合财险岳阳县支公司、人寿财险岳阳县支公司、人保财险岳阳支公司、平安财险岳阳县支公司、太平洋财险岳阳县支公司等5家。各承保机构负责承办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负责通过设立广告牌、印制墙体广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种、养殖农户宣传普及农业保险;负责提供优质、高效的承保、理赔服务,专账核算保险收入和赔付支出;负责向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局等部门及时准确报告保险承保和理赔情况、并接受同级和上级财政及有关涉农部门对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承保机构应据实承保、据实理赔,谨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六不得”监管要求,即不得通过虚假理赔返还农户自缴保费或县级财政保费补贴,不得虚假扩大承保数量,不得协议承保、协议理赔,不得违反报备的条款费率,不得编制虚假档案资料,不得虚列农险费用。并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365体育博彩:下达2025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省级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37号)文件要求不得擅自调剂承保规模,规模户预算不得调至中小农户使用,并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签单和保费缴纳工作。单季种植水稻不足30亩或部分地区森林产权未分到户、确有真实投保需求和意愿、暂不具备单户出单条件的,可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投保,严禁在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投保”。

  三、绩效目标

  (一)整体指导目标。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和省与市县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水稻等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86%以上。

  (二)投保任务目标。各乡镇要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配合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将农业保险计划任务落实落地,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加快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履行农业保险主体职责,做到适时承保,高效快捷,确保我县农业保险计划全面完成,不留缺口。

  (三)农险工作完成节点。各险种应按时序进度开展投保和理赔,全年政策险及特色险投保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种植业保险的保险期限须覆盖各品种生长周期。其中早稻起保日期不得晚于5月20日,晚稻起保日期不得晚于8月10日,中稻或一季稻起保日期不得晚于6月30日;油菜起保日期不得晚于12月20日;其中玉米起保日期不得晚于5月30日;其余品种合理设置保险期限。

  (四)理赔兑现任务目标。保险经办机构理赔工作要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方针,做到理赔政策公开、查勘过程公开、定损结果到户、赔款支付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理赔款按照保险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并对理赔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农业保险理赔款必须通过“一卡通”账户直赔到受灾户。截至年末,全年保险理赔兑现率应达100%,农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农业保险作为专业的现代风险管理工具,具有组合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应,是健全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措施,具有重要的“稳定器”作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大现实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和政策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宣导。要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借助电视、报纸、广播、微信等宣传媒介,采取发放宣传单、印刷墙体广告等方式,开展全方面、立体化的宣传,着力提高知晓度、理解度。在广泛开展视觉宣传的同时,乡村两级要组织精干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作用,现身说法,开展针对性地宣传讲解,消除政策盲点和认识误区,科学、准确、及时向广大农户宣传农业保险政策的具体内容,动员农户积极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

  (三)密切协作。各承保机构是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责任主体,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力支持,协调配合,按照“五公开、三到户”要求,跟踪督促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农业保险政策有效落地。

  (四)强化组织。县财政局确定专门领导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资金监管和宣传实施,各乡镇政府要抽调得力业务骨干,动员村干部和村防疫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保险工作,确保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五)据实承保。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落实任务计划,确保任务计划全面完成。全面落实“一户一单、一户一保、一户一赔”工作要求,做到“愿保尽保”,为特色产业稳定发展提供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