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22—01003 |
岳县政办发〔2022〕3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65体育博彩:印发《岳阳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岳阳县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岳阳县粮食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警系统
3.2 应急报告
4.应急响应
4.1 等级划分
4.2 应急响应启动
4.3 应急响应
4.4 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 总结评估
5.2 应急经费和清算
5.3 应急补偿、补助和抚恤
5.4 应急能力恢复
6.应急保障
6.1 粮食应急储备
6.2 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6.3 粮食主渠道保障
6.4 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6.5 通信保障
7、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 监督检查
8.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预案制定与实施
9.附录
9.1 岳阳县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名单
9.2 岳阳县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名单
9.3 岳阳县粮食应急供应企业名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监测和控制全县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市场正常供应和稳定。
1.2 编制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国务院办公厅365体育博彩:印发<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5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365体育博彩:印发〈湖南省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23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对原粮及成品粮(含小包装食用植物油)采购、储存、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县商务粮食局及相关部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粮食事权对粮食应急工作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认真做好应对准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及时作出应急反应,迅速、果断采取措施处置。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全县粮食应急工作。各乡镇确定一名主管农业的副职负责本辖区内粮食应急工作的协调配合。
2.1 应急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岳阳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商务粮食局局长、县发改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农发银行、岳阳县荣家湾粮库有限公司、湖南岳阳洞庭湖米业有限公司、中粮米业(岳阳)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商务粮食局,由县商务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
启动并终止应急响应;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工作责任制;督查和指导县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粮食应急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并通报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2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县粮食市场动态,向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的处置工作建议;联系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粮食应急工作;综合汇总有关情况,起草相关文件和简报;完成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商务粮食局 负责监测市场粮情;会同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完善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含县级成品粮,下同)的建议;负责应急粮源的组织、采购、储存、加工、调运和供应等;实施最高、最低库存量管理;
县发改局 会同县商务粮食局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工作,必要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县级储备粮动用方案;会同县商务粮食局等部门(单位)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发布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负责粮食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必要时提出采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负责应急管理和培训工作;建立并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
县公安局 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确保调运粮食应急车队的道路交通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县财政局 负责对县本级粮食应急加工、应急供应网点建设、维护,设备配置,应急演练及宣教培训等给予必要经费支持,并视各地当年粮食应急事务发生情况及应对处置效果酌情给予奖励。
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保障应急粮食的运输畅通。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掌握粮食生产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基本平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粮食市场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监管;负责依法打击粮油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及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粮食加工环节监管,依法查处加工环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县统计局 负责组织实施农业产值、粮食产量、批发和零售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做好粮食统计监测和应急工作。
县委宣传部 负责开展粮食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农发银行 负责落实采购、储存、加工、调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
县内相关粮储和加工企业 负责县级储备粮动用计划的执行;做好应急粮食加工、供应工作。
3.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警系统
县商务粮食局、县发改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全县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县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向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提供依据。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对辖区内或行业领域内的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加强实时监测分析,按相关要求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监测情况,尤其是要对粮食市场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加强跟踪监测,及时报告紧急情况。
3.2 应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