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网络保密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安全。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意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和普通传真机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三、实行政府信息上网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坚持“信息提供人员自审,严格实行初审和分管领导审签,特别重要信息由一把手审签”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的保密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