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本方式,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从政府信息的角度记录并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基础,对于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岳阳县新开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在2019年度主动公开的10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人事信息占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占3条,规划计划报告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占1条,其他主动公开类信息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9年度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规予以部分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通过人工监察,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按规定依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进一步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等进行监察,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新开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三种渠道开展。一是在岳阳县人民政府的岳阳县新开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专栏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二是在岳阳县新开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公开;三是在新开镇政府档案室提供咨询、查阅。
(四)监督保障机制。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开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岳阳县新开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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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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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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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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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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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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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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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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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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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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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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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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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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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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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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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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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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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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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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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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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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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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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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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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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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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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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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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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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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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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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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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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