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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田镇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
来源:毛田镇政府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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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效益,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切实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稳步、健康推进,为圆满完成我镇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任务,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筹资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居民医保基金对参合居民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努力提高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按期完成筹资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8年度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成立毛田镇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刘三军同志任组长,袁雪峰同志任副组长,许岳华、黄新良、万德龙、易爱萍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督促、监管各村居民医保筹资进度、资金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根据县政府要求,确保全镇参保人数达到总人口的95%以上,各村争取村民100%参保;确保2017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任务。具体任务见附件。

四、参保对象及筹资标准

(一)筹资对象  本镇辖区内的居民(包括外出务工、就读以及长期居住在本镇的外地户籍居民,本镇失业、待业的城镇居民)及预期在2018年出生的新生儿,以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确保特殊群体(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兜底户、五保、残疾户、)100%参保。

(二)筹资标准  2018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个人缴费为180元/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三、四级残疾政府补贴90元/人,政策兜底、一、二级残疾、五保户全额由政府出资代缴)

五、进度要求

2017年12月25日为毛田镇与县人社局缴费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0日为各村与镇财政所结账截止时间。各村必须在11月20日前完成总任务的50%,12月1日前完成80%,12月20日前完成100%。做到基金数额、参保人数与参保对象身份信息无差错。12月20日至12月25日为信息录入审核时间。

六、工作要求

1、深入宣传发动。各村必须大力宣传发动,层层召开村、组干部和户主会议。每个村保证悬挂2条横幅,张贴20条以宣传上标语。将《岳阳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须知》张贴到每个村民小组,并利用“村村通”广播平台,手机短信、微平台宣传到户,确保政策入户知晓率100%。

2、严格奖惩兑现。将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实行奖罚机制:从各村转移支付中提取5000元作为奖罚基金,对在2017年12月20日前100%完成居民医保筹资任务排名前五名的村分别给予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并按完成人数2元/人的标准对村干部给予工作经费补助;任务完成低于90%的村按完成人数1元/人的标准对村干部给予工作经费补助;任务完成低于80%的不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排名在倒数一、二、三名的村,任务完成低于90%以下的村村干部及联村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3、各单位签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责任状。

4、联村干部按任务完成数每少1人在联村工作经费中扣2元/人。

 

 

附件:毛田镇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任务分配表

 

 

 


毛田镇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任务分配表

 

 

村名

人口数

(以建制村人口数为准)

任务数

(95%)

备注

云山村

2291

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