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墙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贯彻执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监管职能,提高理财水平、保持财政收支持续稳定增长,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合理化,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通过大家努力,较好地实现了全-财政预算收支总体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2016-度各项收支执行情况如下:
(一)、2016-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剔除上级专项追加)
2016-镇财政总体实现财政收入3277.75万元
(1)、一般预算收入 1903万元。
其中:国税420万元,地税850万元。非税收入633万元其中:社会抚养费20万元;城市教育附加费10万元;居委会环境卫生整治收入20万元;有线收视费收入25万元;争取上级其他专项收入500万元(其中公租房附属工程配套项目300万元,新农村建设资金200万元)、砂石收入8万元、建材园协调费收入20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
(2)、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074.75万元
其中:基数补贴67.75万元;转移支付72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285万元。
(3)、基金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等) 300万元
(二)、2016-财政支出执行情况如下:
2016-财政总体支出为
(1)、一般预算支出 1713.52万元
1、党委政府机关经费支出472.5万元。
其中:a、人员经费343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270万元、乡镇补贴25万,在职人员公务消费货币化补贴19万元、退休人员津补贴29万元)。
B、公用经费129.5万元。其中:党建、组织经费20万(远程站点维护费:新华村、清水村各2万,机关、马形村、高桥村、三合村、燎原村、双枫村各0.5万);政府办公费4万元;宣传费5万;租车费6万元;招待费8万元;印刷费5万元;维修费8万元;报刊费11万元;手机报2.5万,会议费6万元;政府各项采购20万元;便民服务中心2万;食堂32万元(含食堂人员经费12万元)。
2、一般专项支出71.6万元
招商引资5万元;人大经费5万元;政协经费2万元;征兵经费2万元,武装工作经费3万元;纪检监察经费﹙包括办案津贴﹚4万元;扶贫工作支出6万元(含工作经费2万元);环境整治工作经费3万元;财政事务费5万元;移民工作经费2万元;确权颁证6.6万元;砂石经费2万元;规范村民建房18万元;危房改造3万元;控建拆违工作经费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58万元
综治经费20万元(含司法所工作经费3万元);派出所办案经费10万元(包括禁毒经费3万元);治超治乱工作经费3万元;反邪教工作经费2万元;巡逻队工作经费10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0万元(包括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经费1万元);法庭经费3万。
4、安排社会保障支出225.8万元
其中:养老保险54万,医疗保险20万,住房公积金48万,职业-金22万,工伤保险4.8万,失业保险3万;民生保障30万,新墙敬老院5万,三合敬老院3万,残疾人事业1.5万;新农合以及新农保工作经费6.5万元;离退休人员遗属费8万元;失地农民保障支出20万元。
5、安排计划生育事务费120.5万元
其中:按上级部门要求预算98万元、纯女户配套2万元、工作经费15万元、协会经费5万元、追加人员经费10.5万元。
6、安排文教、卫生支出23.6万元
其中:教育支出17.6万元(含教育办公经费7万元、教师节1万元、儿童节0.6万元、中考5万元、教学质量经费2万元、教育安全经费2万元)、卫生院6万元。
7、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241.2万元
其中:农技站59.8万元(含人员经费57.3万元、农技服务费2.5万元)、水务站59.9万元(含人员经费54.9万元、堤垸经费5万元)、农机站48.2万元(含人员经费45.2万元、农技服务费3万元)、畜牧站70.3万元(含人员经费63.3万元、防疫经费7万元)、林业站防火经费3万元。
8、安排社会发展事务费125.72万元
其中:劳动站14.92万元(含人员经费12.92万元、工作经费2万元)、经管站6万元、广播站30.9万元、文化站2万元、城建办62.3万元(含人员经费47.3万元、劳务派遣人员经费15万元)、企业办退休津贴6.6万元、国土所3万元。
9、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03.4万元
其中:村级198.4万元、村工作绩效工资5万元。
10、安排居委会14.4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4.4万元。
11、安排环保、环境整治支出156.8万元
其中:村级组织服务群从专项经费28×2万元/村=56万元,新黄路2万元,集镇环境整治133.8万元(其中居